2014年德州市平原县教师招聘简章(初中、小学)
2014-06-27 13:24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://sd.huatu.com/ 作者:德州华图 来源:德州人事考试网平原县二〇一四年教师招聘简章
(初中、小学)
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经县政府研究确定,公开招聘初中教师50人、小学教师92人。
一、招聘计划
1、小学
学 科 |
语 文 |
数 学 |
英 语 |
音 乐 |
体 育 |
美 术 |
信息技术 |
科 学 |
社 会 |
心理 健康 |
合 计 |
计 划 |
20 | 22 | 20 | 5 | 5 | 7 | 5 | 3 | 3 | 2 | 92 |
2、初中
学科 |
语 文 |
数 学 |
英 语 |
历 史 |
地 理 |
生 物 |
思品 |
物 理 |
化 学 |
音 乐 |
体 育 |
美 术 | 信息技术 |
心理 健康 |
合 计 |
计 划 |
8 | 8 | 7 | 3 | 3 | 3 | 3 | 3 | 2 | 2 | 2 | 2 | 2 | 2 | 50 |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初中教师
参加招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⑴热爱和忠诚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;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、学士以上学位;⑷具有相应教师资格;⑸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83年7月1日后出生);⑹身体健康;⑺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2、小学教师
参加招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⑴热爱和忠诚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;⑵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或系平原县生源;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;⑷具有相应教师资格;⑸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83年7月1日后出生);⑹身体健康;⑺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(二)有关问题
1、持有婚姻登记证的平原县籍以外的毕业生(配偶须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),符合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我县小学教师招聘。
2、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不准报名参加招聘。
3、已参加过我县教师招聘,但有过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行为的不准报名参加招聘。
三、报名
采取分学段、分学科、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。
1、报名时间:现场报名2014年7月8日—15日。
2、报名地点:山东省平原县教育局(县城平安东大街218号)。
3、提交材料: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:⑴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口迁移证)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报到证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;⑵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。
4、考务缴费:参加笔试人员每人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。参加面试(专业能力测试)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。
5、注意事项:
⑴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如实填写《平原县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》和《诚信承诺书》,不得代报代填。
⑵每人限报一个学段、一个学科,不得兼报。
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,本人务于规定考试时间前一天,持身份证和缴费单据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《准考证》,逾期不领取《准考证》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⑷所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,必须于体检之日前提交个人人事档案,否则视为放弃资格。
⑸在教师招聘期间,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所登记留存的手机号码要正确,不更换手机号码,并保持在开机状态,确保联系畅通。否则,因联系中断延误招聘,责任自负。
四、资格审查
1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。
2、报名工作结束后,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、户籍、身份、年龄、学历和学位、教师资格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。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招聘,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。
3、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,如某学科参加招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2倍,则该学科招聘数按1∶2的比例进行核减;如某学科只有一人报名,则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。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,将根据同学段其它学科需求程度、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调整。
五、专业能力测试
1、报名参加音乐、体育、美术三个学科教师招聘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,笔试前须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。
2、测试时间:2014年7月22日。
3、测试地点及要求:详见《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》。
4、专业能力测试实行100分制,测试成绩当场评判、当场公布。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,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参加笔试。
六、笔试
1、笔试时间:2014年7月29日。
2、考试地点及要求:详见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3、笔试内容:
⑴初中:各学科分别命题,内容为中学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,教育法律法规,初中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。
⑵小学:各学科通用一张试卷,内容为小学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,教育法律法规,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及综合写作。
4、笔试形式:采取闭卷考试,100分制,120分钟。
5、公布笔试成绩、确定面试人员:
笔试成绩公布后,根据招聘数和笔试成绩,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段、各学科最低资格分数线。在资格线以上,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招聘数5人(含5人)以下的,按1∶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;招聘数6人(含6人)以上的,按1∶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。面试前,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,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
七、面试
1、面试时间:2014年8月8日。
2、面试地点要求:详见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3、面试内容:
⑴初中:以平原县现行初中二年级(化学为初中三年级)教材为依据。
⑵小学:以平原县现行小学五年级教材为依据。
4、面试形式:面试采取“说课”的形式进行,现场随机抽取说课课题,100分制,每人限时10分钟。面试成绩当场评判、当场公布。
八、总成绩汇总公示、体检、考察
1、总成绩汇总公示
笔试和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(专业能力测试成绩)占50%的比例计算出每人的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(尾数四舍五入),并集中对总成绩予以张榜公示。公示贯穿于教师招聘各考试环节,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公众监督。
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分学段、学科由高到低排出名次,根据总成绩排名和招聘数,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和考察人员。同一学段、学科最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。
参加体检人员,必须于2014年8月11日—15日,持本人身份证、《笔试准考证》、《面试通知书》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《体检通知》,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。未及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,视为放弃资格。
2、体检
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集中体检。体检工作按照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》和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》(鲁教师函[2010]4号)规定执行。具体体检时间、地点见《体检通知》,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及时参加体检的,视为放弃体检。经体检不合格者和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。
3、考察
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考察人员逐一进行考察。考察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学习工作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,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等进行复审。
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,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递补人员,总成绩相同者,按面试成绩(专业能力测试成绩)高低依次递补。拟递补人员经体检、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。
九、聘用及岗位选择
1、经体检、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,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,报请县政府批准。
被聘用的初中、小学教师按各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。总成绩相同者,面试成绩(专业能力测试成绩)高者优先;面试成绩也相同的,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。
小学教师全部到开发区、桃园街道办事处以外的乡镇(街道)学校任教。
2、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(含一年试用期),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。
3、录用后,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,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两年内不准再参加我县招聘。
十、其它
1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,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。
2、平原县2014年小学、初中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此《招聘简章》为准,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3、平原县教育局网站:http://www.pyxjyj.com/
4、咨询电话:0534—4216036 4256611
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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